湖北宜昌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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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一中2023年“阳光班”招生简章

2023-06-01 08:49:59


2006年起,湖北省慈善总会在宜昌一中正式设立“慈善阳光班”(冠名“湖北慈善劲牌‘阳光班’”)。17年来,我校共招收850名阳光生。阳光生在我校得到了精心的培养,各项能力得到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异。2023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市招收阳光生。

一、招生范围

宜昌所辖五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秭归县、兴山县、远安县),三市(枝江市、宜都市、当阳市),一区(夷陵区)。

二、招生名额

全市共计招生50人,县区30名,县区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三、招生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偏低或遭遇重大特殊困难,确实无力承担在校期间学费和基本生活费。

2.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的2023年初中毕业考生。

3.   父母双方中只要有一人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私营企业主的考生不得纳入招生范畴。

四、资助政策

在校期间,每名“阳光生”每年可获得湖北省劲牌有限公司全额资助8000元,三年共24000元。此外,学校还有一些政策性资助项目,如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等,让学生从各方面得到最优的关爱。

五、申报程序

1.考生网上申请。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申报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学校,每生只能申报一所。考生于6月1日—15日间,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2023年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系统”(http://tqzs.yce21.cn)填写《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表》。

2.考生相关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表》第1页和第2页(正反打印),并在考生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3.考生材料报送。6月20日前,考生将《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表》邮寄至宜昌一中教务处。

4.学校审核。7月5日前,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并依据中考分数和“五科”机考等级以及平时成绩综合评价,合理确定本校预录取考生名单。

5.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经我校确定预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在7月10日前,将《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送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等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

6.录取。通过审核和公示的考生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录取程序予以录取,由我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思圣路1号(宜昌市第一中学)

收件人:宜昌一中教务处李老师13872688930

邮编:443009

六、联系咨询

学校招生办电话:0717—6261626

县市区招生负责人电话:

枝江市:杨老师13487267599

宜都市:赵老师13469813998

当阳市:贺老师15171878801

秭归县:熊老师13872538965

远安县:舒老师13872695497

兴山县:潘老师15807206288

长阳县:杨老师13872514314

五峰县:周老师13469837668

夷陵区:余老师15971664686

 

学校网址:http://www.ycyz.com

                                    

                                         

宜昌市第一中学

 二〇二三年六月

本办法由宜昌市第一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