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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有“法”可依——我校班主任集中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2021-03-23 19:44:42

2020年12月,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49号令),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3月23日,我校组织全体班主任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学工处主任余信欢老师围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背景、政策解读、具体实施等三个方面对全体班主任了做了讲解,重点强调了教育惩戒的属性以及教育惩戒的适用途径、方式,要求全体班主任一定要认真学习,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

副校长李大海老师作总结发言,李校长希望全体班主任在具体工作中要利用好《宜昌一中素质教育评分条例》,对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做好两者的结合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要守住底线,依“规”办事,把握好教育的“尺度”和“温度”。

学工处将会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及其他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落实,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