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中

其他
首页 >> 其他

宜昌市第一中学校园绿地养护项目招投标文件

2019-04-17 16:44: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一中学校园绿地养护项目

二、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三、文件获得:根据公告内容及采购需求制作投标文件,无需另行获取。投标咨询电话:何金元15997502878    赵亮13886688830

四、标书上交截止时间:4月23日上午12:00

五、开标时间:4月23日下午

六、评标及中标通知书发送

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由宜昌市第一中学评标小组现场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候选单位,由学校审批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对未取得合同的投标人不作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书。

七、投标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经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企业“信用中国”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养护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被养护单位公章。

2.投标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的专职人员经办投标事宜,投标后随时接受招标方的询问,如实解答投标有关事宜。

3.发标人根据预算成本限价情况,有权选择现场多轮竞争报价。

4.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赵亮13886688830),根据养护规模核算投标年包干报价,并接受咨询登记,并加盖学校总务处签字盖章的证明。

6.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盖章有效,用标准档案袋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养护内容

1.负责按养护管理标准(园林二级标准)对学校范围内的绿化树木花草色块进行养护管理,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整枝打叉、修剪、施肥、浇水抗旱、打药、灭虫、毁绿追偿、自然死亡的补植、应急抢险、水景及附属设施的管理、保洁等工作。

2.校内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及市内迎检活动或其它突击任务期间(国家文明城市复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劳动节、教师节、国庆节、春节等)根据校方需求在学校大门及广场摆放时令花卉造型,加强对植物花卉的修剪造型、苗木补植、绿地维护工作。

二、技术要求

1.宜昌市第一中学已于2017年获得湖北省绿色文明校园、宜昌市花园学校等称号,投标人在制订方案时,根据校内现有绿化状况,按照打造全国绿色文明校园的目标标准提出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的优化方案。

2.中标人负责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的相关工作。

3.因中标人责任导致花草树木在养护管理中死亡,应由中标人按宜昌市园林绿化相关政策,无偿对等价值补植保证成活,对损坏绿化设施和苗木的行为采购方有权按规定索赔。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

4.因工程建设需要移植绿化,由采购方通知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移植,并负责管养一年保证成活,由工程建设方付移植费。

5.根据学校需求进行校内绿化提档升级改造,完工后由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据实结算,费用由校方承担。

6.打造节水型校园,绿化养护优先提取雨水收集池水,根据绿化面积核定校园全年养护限额用水不超过1.6万方,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绿化加水点除道路绿化养护用水外,未经校方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转做他用,更不得转供水,否则,本年度合同范围内绿化用水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养护团队至少配备1名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具备园林园艺师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人(园艺师需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承诺常年有至少3名绿化工驻守校园实行精细化养护,并配备至少1名专业园艺师。

8.中标人必须承诺按采购方要求负责作业人员统一着装,安全用品购置和生产作业肥料、农药的采购,养护使用的化肥、药品品牌需经采购方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采购。

9.中标人应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车辆设备完成道路绿化带、行道树的灌溉、抗旱、冲洗工作、水景及附属设施的管理、保洁等工作,采购方不提供任何车辆设备。

10.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制度,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根据合同范围内的工作量认真组织人员、车辆,合理分配任务,保证质量,科学组织作业。

11.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的业务领导,自觉接受采购方管理、监督和考核。

12.遇突击任务,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并按要求认真完成任务。

13.中标人必须投入绿化养护所需的机械设备(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14.为减少噪音,不影响教学秩序,投标人必须承诺使用电动无声割草机进行草坪修剪,使用吸叶机进行清理落叶作业。并提供设备身份证明。

15.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内在园林绿化工作方面所获得的县(市)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彩色扫描件。

16.投标人须提供与白蚁专业防治公司签订的合作防治协议彩色扫描件。

17.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花木苗圃基地的身份证明材料。

18.绿化养护要求达到园林二级标准。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年(按1年服务报价,按年签合同,根据养护效果考核由校方决定是否续签)。

2.服务地点:宜昌市第一中学校内

3.付款方式:按照采购方有关规定每半年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四、评标办法

投标人根据以上公告及采购需求内容编制详细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具体评标办法:

序号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商务、技术综合

60

评标小组根据招、投标文件内容(包含商务、技术方案及详细的绿化养护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名,第一名得60分,第二名得58分,第三名得55分,第四名得50分,第五名得45分,第六名得40分,其它名次均赋35分。

2

价格

40

评标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40